第一百四十七章 CJ 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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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J集团,前身是三星第一制糖,后因三星创始人李秉喆逝世,其子李孟熙与胞弟李健熙两人在遗产上发生纠纷。第一制糖就从三星独立了出来,并且成为了李孟熙的产业。
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,CJ集团已经成为了集食品、生物制药、物流、娱乐媒体等几大板块。对于如今的朴智燮来说,这家财团性质的公司,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大怪物。
按道理来讲,就现在朴智燮的资本,是没什么机会和这种公司有交集的。但韩国电影三大院线,乐天、MEGABOX、以及CGV,其中MEGABOX院线最小,乐天次之,CJ最大。
就朴智燮所了解的资料,上一世《王的男人》就是CJE‘M投资的作品。他对这部片子有信心,但对这个市场没什么信心。有些东西可以改,但有些东西却不能轻易变动。
所以他找上了CJ集团旗下的上市院线公司,CGV。
十月五号,今天对于朴智燮来说很重要,不单单是第一次和CJE‘M院线这块的负责人接触。他能否靠这部电影一炮走红,并且赚回百倍利润,全都看第一次会面谈的如何。
电影的上映之后的票房分红分为三种,一种是院线给出固定的分成模式。当然,如果你是大导演,或者某个著名的投资商,自然院线方会给你一点优惠,但通常都是在百分之四十上下左右徘徊。也就是说,一张电影票的钱,你只能拿走百分之四十左右。
第二种就简单的多了,院线直接买断你的电影版权,然后拿去放映!不过这种通常是给国外公司,或者独立电影人使用的比较多。
至于最后一种,就是票房分成模式。院线和投资方协商好,制片方和投资方给出一个大概的总票房额度。而后按照这个额度上下制定几个标准,比如说……制片方对自己的电影总票房估算为一亿美元,那么只要达到了这个数值,那么制片方和投资商就可以拿走六成或者更多的总利润。
当然,这都是建立在对自己电影有绝对信心的情况下。如果你制定了这个标准,那么你的票房就算是距离一亿美元只有一百万的差距,就算是不达标。那么按照事先制定的合同,制片方或许连保底的百分之四十利润都无法拿到。
当然,还有其余的许多变种方式的分成。比如说按照时间段来分成,第一周制片方拿多少、第二周拿多少!依次递减。
而朴智燮想要的分成方式,就是第三种,按照总票房来分成。只有这样,他的利润才会最大化。
但是这种分成方式需要一个前提,那就是院线要按照制片方所给出的场次来安排。而通常有这种权利的人,无不是成名的大导演,或者实力雄厚的大公司……李俊益倒是挺有资历的,但他扑街的厉害,CGV的负责人会不会在乎他的意见还真是个问题。
早晨九点半,简单的吃过早餐后,黄政哲开车,吴锡杰陪同!在与李俊益会和后,一行人来到CGV大楼。这时候的CJE‘M还是一个构想,公司旗下的艺人影响力也大多在演员这个圈子里。至于IDOL和歌手,也是后来CC建立以后,改革成为亚洲音乐盛典后,影响力才彻底普及开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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